日前,沈阳“逸海书城”网站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因下载作家毕淑敏的作品,被拥有著作权的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最终,经沈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日前一审判定,该网站的行为构成侵权,网站主办者、经营者王某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45万元,网站的技术支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据悉,此次作为原告的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作家毕淑敏早已签订协议,独家以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毕淑敏的《红处方》《我很重要》《血玲珑》等作品,并可独立对上述授权范围内数字图书的侵权行为进行法律维权活动。
记者昨日采访搜狐读书频道主编李星,他表示:“网络出版权对于作家来说也是一项新的收益。搜狐读书频道中的图书作品都是有协议的,有的是与作家本人签订,但大多数都是与出版社签。而且签的主要是作品的宣传权,这是作家在与传统出版社签约时就已经允许和许诺过的,所以在搜狐中有许多连载类作品,容量大约是作品的30%~70%,这个一般不需要网站再与作家本人重复沟通。但作家的网络著作权要求必须由作家本人签署付费的网络出版权,本人或通过出版社与网站进行沟通。”
据悉,搜狐之前也遇到过类似官司,原因就包括传统出版社对于网络著作权的忽视,造成作家与网站的沟通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