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存在让事件营销获得了“新生”。很快地发动大量的人做事,没有比互联网更为便宜和快捷的媒介了。所以说,运用互联网进行事件营销,应该也是未来广告的一个发展趋势;
互联网本身还是内容的载体。基于目前互联网的WEB2.0模式,网络的很多内容本身都是由消费者制作生成的。某个消费者在进行了某次购买之后,可能到网络社区中记录下使用某商品的感受,这些内容就成为其他消费者进行商品选购的一个意见参照。
因此,每个消费者在网络传播中,不仅是一个讯息接收者,同时,还是一个讯息发出者。由此扩散出去的讯息,在无形中形成了大众的口碑营销。这种双向互动的网络传播特性,无疑对事件营销的最终目的具有积极的作用